根据《金鹏航空疫情防控、自然灾害等原因客票处置标准制定建议》的规定,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尽可能为旅客提供便利,经研究决定,现下发疫情防控期间金鹏航空涉及上海、杭州、深圳、襄阳、郑州、海口进出港国内航线票务处理规定,具体如下:
一、适用条件
(一)适用出票日期:2022年11月30日(含)之前;
(二)适用航班日期:2022年11月30日(含)至2022年12月29日(含);
(三)适用航班:金鹏航空实际承运的涉及上海、杭州、深圳、襄阳、郑州、海口进出港国内航班(含金鹏航空为市场方的进出港国内代码共享航班)。
二、客票处理规定
(一)客票有效期内退票
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已取消定座记录的客票,可至原购票渠道办理免费退票业务,不收取退票费;
(二)客票有效期内变更航班
符合“适用条件”及“航班范围”规定,首次变更至客票有效期内的相同航线的航班,收取原票面价与变更后适用舱位票价的票款差额,免收变更费;如按照以上原则办理过客票变更后旅客再次提出客票变更或退票申请,需在客票有效期内依据变更后客票的适用条件办理;
(三)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未取消定座记录的客票,应依据原客票适用条件办理退改业务。
三、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在2022年11月30日00:00时前已办理退票或变更,收取的手续费不予补退。其他条款执行金鹏航空市场营销部业〔2022〕225号关于下发《疫情期间国内客票特殊处置规则》的通知文件,若公司有最新要求,请按最新要求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