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落实民航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儿童、婴儿优惠客票销售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25〕1857 号)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儿童、婴儿旅客乘坐国内航班优惠客票销售工作,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现将儿童、婴儿适用优惠票价及客票销售注意事项强调如下:
一、严格执行儿童、婴儿价格政策
各销售代理人应依据《关于重申儿童旅客优惠票价有关要求的通知》(业务通告:国航〔2025〕19号),做好儿童、婴儿客票销售工作。其中:
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按成人适用普通票价(F/J/G/Y舱全价)的50%计收,也允许购买五折以外其他票价,包括但不限于成人公布和非公布运价。
婴儿按成人适用普通票价(F/J/G/Y舱全价)的10%计收。
二、规范儿童、婴儿优惠客票销售
(一)各销售代理人在销售儿童、婴儿国内航班优惠票价时,应主动与旅客沟通,明确告知旅客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五折优惠票价或其他折扣票价。
(二)各OTA平台在内的所有使用自营网站和移动平台销售国航机票的代理人,在购票页面的显著位置展示儿童、婴儿国内航班优惠票价及使用规则,一次性向旅客展示其可购买的全部价格选项,以便旅客根据自身需求进行选择。
请各销售代理人严格按照此要求执行,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并保存相关证据。如未按要求执行,国航将依据《航空旅客运输销售代理协议》中相关条款进行惩处。